今年下半年,宜兴部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升
今年下半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提升,我市近1.26万名各类困难群众受惠于此次提标,切实增强了我市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依据无锡大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近日,我市出台《市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近年来,市民政局致力于创新推进特困供养服务人性化,全力抬高"保基本民生”地平线,尽力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根据《通知》,经提升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月人均1010元,全市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等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525元/月,全市集中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2730元/月,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2320元/月,上述标准均实现了与无锡大市并轨,首 次实现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大市、城乡一体化。
此外,在全面提升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基础上,我市将城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人均550元/月。
来源:宜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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